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伟德BETVLCTOR1946函授招生管理工作规定

 
一、总则
1.函授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公平、安全、科学、准确、规范。
2.函授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,不断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。
3.依法管理,从严治招,进一步完善招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。
4.突出重点,强化管理,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。
5.加强招生宣传,全面提高服务质量。
6.明确责任,严肃纪律,加强监督,确保阳光工程目标的实现。贯彻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,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二、考试工作人员
1.配备与考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,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。
2考试工作人员的选派条件是: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熟悉业务,身体健康。
3.考试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方能上岗。
4.专职和兼职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考试,不得参加当年考试工作。
三、试卷的印制、运送与保管
1.考试的试卷、答案及评分参考由有关考试机构提供。
2.考试机构确定一名负责人亲自接收试卷,签发回执。
3.试卷、答案及评分参考的清样须存放在校档案室。
4.试卷的印制、运送、保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。
四、考试的实施
1.考试期间,各考点设主考一人。主考要遵守《考点主考职责》。
2.考点设立考务、保卫、医疗、后勤等小组,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。
3.每个考场配备二至三名监考员,监考员必须恪守《监考员职责及要求》。监考员不得由补习班或辅导班任课老师或班主任担任。
4.伟德BETVLCTOR1946制作《诚信考试承诺书》,并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。
5.伟德BETVLCTOR1946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,发放《准考证》。《准考证》存根保存半年。
6.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《考试实施程序》实施考试。加强对备用卷的管理。
7.考生试卷在统一评阅前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。
8.考试期间,如遇有失密、泄密、大面积舞弊等重大事件,须立即报告上级考试机构和教育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
五、评卷与分数报告
1.考试答案按国家秘密材料管理,保存期为半年。考试成绩在通知考生本人前,按国家秘密材料管理,任何人不得泄露。
2.评卷执行相关工作规定。
3.试卷中发现雷同卷超过五分之一或其它异常情况,应迅速上报有关部门。
六、考试信息管理
1.建立健全考试的多级考试信息管理、通讯网络,购置必要的设备,配备一定的技术人员,逐步实现考试信息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现代化。
2.根据考试工作需要及时公布统一规范的考试信息项目及代码。
3.对考试信息的采集与处理要规定严格的管理程序和严肃的工作纪律,控制误差,保证考试信息的准确。
4.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,保证考试信息的安全。
5.未经伟德BETVLCTOR1946领导同意,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考试信息。
 
附件1主考职责
附件2监考员职责及要求
附件3考试实施程序
附件4考生守则
附件5考场规则
附件6函授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
 
 
 
附件1
 
考点主考职责
 
1.主持本考点考试的全面工作。
2.培训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。
3.组织考点及考场的布置,做好考前准备工作。
4.对按规定需启用备用试卷签字负责。
5.对考生违规行为进行处理。
6.突发事件做出及时处理。
7.验收各考场的试卷装订与密封,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,按时送到指定地点。
8.填写《试卷交接情况表》、《考生违纪情况汇总表》、《考场情况汇总表》。
9.组织好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 
附件2
监考员职责及要求
 
1.在考点主考领导下,主持本考场的考试,维护考场秩序,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,如实记录考试情况,保证考试正常进行。
2.熟悉和掌握考试实施办法。
3.考前布置考场,考后检查清理考场。
4.组织考生按时进入考场,确保考生按时答卷。每科考试开始前逐个检查考生准考证号与座位、试卷上的号是否一致。
5.在第一科开考前向考生宣读和讲解《考场规则》。
6.按时领取、启封、核对、分发试卷。
7.指导考生在试卷规定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、准考证号。
8.指导考生清点试卷页数是否完整,试卷是否有污染、破损、漏印或字迹不清等问题,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9.监考人员要遵守监考纪律,不徇私舞弊,不擅离职守,不吸烟,不打瞌睡,不阅读书报,不聊天,不抄题、做题、念题,不检查、不暗示考生答题,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。
10.对违规考生,提出口头警告,及时批评教育。同时将考生违规情况如实填写在《考场记录表》中。
11.关心爱护考生。
 
附件3
考试实施程序
 
1.每科考试开考前30分钟,监考员领取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等,检查试卷袋是否破损,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。
2.开考前25分钟,监考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,核对《准考证》和《身份证》,指导考生对号入座。
3.第一科考试前20分钟,监考员向考生宣读《考场规则》;向考生发放《诚信考试承诺书》,待考生签字后收回。
4.开考前10分钟,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,并认真核对。若发现试卷数量不符、错装、印刷等问题,立即请示主考,采取有效措施,保证考试正常进行;同时指导考生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(如有两张以上的试卷要求在每张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上述内容)。
5.开考前5分钟由监考员分发试卷、答题卡和草稿纸,并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姓名、准考证号。
6.监考员发出开考信号后,考生方可答卷。
7.考试开始后,监考员要逐个检查考生在试卷上填写的姓名、准考证号;核对考生《准考证》、《身份证》和本人是否一致。
8.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得入场。监考员做好缺考记录。
9.离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,并将考试卷翻放在桌面上,立即离开考场。
10.监考员不得对试卷内容做任何解释,对试卷错装、印刷等问题,应当众答复。
11.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须宣布一次时间,以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。
12.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,监考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。
13.监考员须将考试情况和违纪情况如实填写在《考场记录表》中。
14.监考员检查核对每份试卷页数是否完整,清点试卷份数与考生人数是否一致。待清点完毕后,所有考生方可离开考场。
15.监考员对试卷、答题卡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好进行装订、密封(《考场记录》和空白试卷不要装进密封试卷袋内)
16.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清理考场。
 
附件4
考生守则
 
1.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,自觉维护考试秩序,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妨碍其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秩序。
2.凭《准考证》和身份证件按时进入考场。
3.进入考场时,考生只可携带铅笔、钢笔、圆珠笔、尺子、橡皮等与考试有关的文具。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、涂改液、修正带、各种通讯工具、电子设备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
4.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。
5.考生入场后,对号入座,将《准考证》、《身份证》等证件放在桌子上,以便核对。
6.试卷下发后,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上自己的姓名、准考证号。
7.考试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。
8.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,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。
9.在试卷纸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,答题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书写,字迹要工整、清楚,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。
10.在试卷或答题卡上不准作任何标记。
11.保持考场安静,遵守考场纪律。
12.遇到试卷分发错误或印刷问题,可举手询问,涉及试卷内容的不得询问。
13.考试结束信息发出后,立即停笔,按照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场,不得逗留。
 
附件5
考场规则
 
1.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妨碍其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秩序。
2.考生在每科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,凭《准考证》和《身份证》对号入座,并将《准考证》和《身份证》放在课桌左(右)上角,以便查对。
3.考生进入考场,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、计算尺、计算器、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任何电子设备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,如钢笔、圆珠笔、铅笔、圆规、三角板等。
4.考试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答题。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。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。考试中,如无特殊情况,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。
5.考生答题一律用蓝、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蓝、黑色圆珠笔书写,字迹要工整、清楚。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,一律无效。
6.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,但不涉及试题内容,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印刷问题,可举手询问。
7.考生除在试卷规定地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,不得作其它任何标记。
8.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。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9.考试结束信息发出后,考生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翻放,离场时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。
10.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。不准吸烟,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偷看他人试题答案,不准夹带、调换试卷等。
11.对于违规考生,参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,视其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单科或各科考试成绩无效、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。
 
 
 
附件6
 
函授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
 
第一条  为确保国家教育部有关成人教育招生法规、制度、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,全面体现招生工作的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定以及伟德bv1946官方网站成人教育函授招生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  伟德BETVLCTOR1946院长对函授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;分管函授招生工作副院长承担领导、组织、协调和监管的责任;函授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规定,依法正确履行职责,否则追究直接责任。
第三条  对违反函授招生、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,将依照有关规定做出行政处罚;构成违纪的,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四条  对在函授招生、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,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:
1.属于集体决策的,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;
2.属于主管或分管领导决策的,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;
3.属于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个人行为的,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直接责任。
第五条  对在函授招生、考试中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,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:
1.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的;
2.以任何方式影响、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的;
3.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的;
4.在报名、考试、录取等招生工作中,有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行为的;
5.考场纪律混乱、考试秩序失控,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;
6.索取或者收受考生及其家长的礼品、现金和有价证券的。
第六条  伟德BETVLCTOR1946要强化招生考试的管理和监督,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。